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起协商,填写协议书,同时确定自己的派遣方案(档案和户口去向);
2、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将自己的资料填写清楚,送过去给单位或寄去给单位签约(最好快递保证安全)。单位签完后寄回给本人;
4、毕业生和单位签订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送回学院鉴定;
5、毕业生在送回学院鉴定前须上就业管理系统填报自己的基本就业信息、派遣信息、档案去向等信息,便于以后《报到证》的打印。(网址:http://202.116.160.116/,帐号:学号;初始密码:学号,密码务必修改。具体填报方法在系统帮助上有说明或在本文附件中下载)。
注意协议书上 “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有盖章 或出具当地人事局接收函才能做好派遣。
信息填报完毕后,学院才给审核盖章!!(学院章和学校章统一在学院完成)。
6、将协议书中的“用人单位”一联(白联)寄给单位。红联和黄联交给学院(305室标有“2011就业协议书”的文件盒内)。
7、提醒签约单位要将自己的签约情况报给当地的人事局(指没有人事权的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审批。(主要是落实自己的派遣方案,档案+户口去向)
8、将单位的《接收函》(也就是盖着企业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章的录用函)原件上交给鲍老师。部分企业没有提供《接收函》的,直接在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盖章也可以。(请同学们复印一份自己留底)
协议书领取和审核盖章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10:00~12:00
学院辅导员办公电话:020-85280265,传真:020-85250265(自动接收)。
毕业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就业协议书,每人一份,对应编号!
签约时学生应注意事项
1、就业《报到证》的打印以同学们网上填报的就业信息、派遣信息为依据,请务必填写清楚并核对,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2、“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是两个概念。“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书上的“专业”一栏所填写的是专业名称,应为入学时的专业名称(不是专业方向或院系名称),务必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登记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就业协议书上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必须明确填写;各项福利、违约金等最好注明。
5、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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